(浙江师范大学 人文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4)
摘要:由于对话理论之对话与教学各自具有似难相容的特征,因此,“对话型”教学不可能是对话理论在教学领域中的简单移植,而是两者之间对话的结果,从而带来教学目的、内容、方法和教师作用等方面的深刻变革,使教学进入一个全新的境界。
关键词:对话;倾听;规则;知识;共享
中图分类号:G623.2;G633.3 文献标识码:C
作者简介:王尚文(1939—),浙江遂昌人,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授,主要研究语文教学。
一
对话和教育似乎有着宿命般的对立,谁想去调和,谁都将冒着或者背离对话或者放弃教育的风险。伽达默尔说:“虽然我们说我们‘进行’一场谈话,但实际上越是一场真正的谈话,它就越不是按谈话者的任何一方的意愿进行。因此,真正的谈话决不可能是那种我们意想进行的谈话。一般说来也许这样说更正确些,即我们陷入了一场谈话,甚至可以说我们被卷入了一场谈话。”[1]可见,对话就其本质来说是不可指示,不可预设的,只能由对话本身所推动,其内容其成果都是在对话过程中生成,不受对话主体所控制和引导,对话主体只是“陷入”其中而已。但是,不可否认也必须坚持的是教育必定有目标有指引,教育必须有教育性。“教育作为人类的活动,相对于个体的经验而言,在内涵上丰富得多,它对个体总是具有塑造性和引导性,而个体总是要接受教育的引导和塑造。”[2]显然,在理论上对话与教育难以调和。这种对峙也为教学实践带来了混乱和纷争。
2001年,笔者曾撰文提出要将对话理论引进语文教学领域,①到今天,它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许多研究者正在努力推动着这一研究向纵深发展。笔者现在想补充说明的是,“对话型”教学不是要把语文教学彻头彻尾、彻里彻外、百分之百地变成对话,而是要使语文教学具有对话性。“对话型”教学是对话理论和语文教学对话的结果。它已不是原来的对话理论的克隆,也不是传统的语文教学穿上“对话”的外衣,而是在两者的对话中产生了新质。语文教学汲取对话理论的营养,不但不会改变反而还会加强自己的教育性。与传统的语文教学相比,“对话型”教学的对话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教学的目的主要不是传授语文知识,培养语文能力,而是让学生在对话中学习对话,学会对话。读写听说可以是对话,也可以不是对话。“我注六经”与“六经注我”都是阅读,但都不是对话。对话性的阅读就是和文本展开平等真诚地交流,通过和文本的视野交融,共同建构新的意义,共同进入新的境界。其次,教学的内容由“训诲型”教学的教圣贤之道,由“传授型”教学的教语言知识、写作知识和阅读知识等转变成为让学生在读写听说的实践中学习对话,激发对话的热情,养成对话的态度,掌握对话的规则,等等。第三,教师的角色,由训诲者、传授者变成对话活动的参与者。他是平等者中的首席。以阅读教学为例,他不是将自己对文本的理解教给学生,而是教学生如何与文本对话。为了实现培养学生对话的态度和能力这一教学目的,“对话型”教学并不排斥教师的“教”,而是强调“教”的功能的转变;不是排斥训诲和传授,而是将训诲和传授转变为学生学习对话、学会对话的必要的辅助手段。因此,在“对话型”教学中教师要勇于教、善于教,否则就是严重的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