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将有大约20%的大学生和90%的中职一、二年级学生获得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每年奖励5万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每年资助51万人
●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每年资助340万人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政策,鼓励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工作
入学带张表 无忧进学校 国家500亿投入资助2000万学子
本报北京7月2日讯(记者 唐景莉)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将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在全国实施。新的资助政策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大举措,显示了政府主动作为的坚定决心。据悉,每年国家用于助学的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将达500亿元。这是自建国以来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助学经费数量最多、力度最大的一次。
记者今天从此间举行的教育部2007年第12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资助政策体系从完善制度入手,通过切实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投入力度建立新的国家奖助学金制度、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学校从事业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的助学经费等措施,大幅度扩大受助学生比例,切实提高资助水平。2007年秋季开学实施新资助政策体系,中央财政支出由上年的18亿元,增加到2007年下半年的95亿元,加上地方财政的投入,达到154亿元。2008年全年达到308亿元。随着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全部落实到位,每年国家用于助学的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将达500亿元。全国每年将有大约400万大学生和1600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获得各种形式的资助。全国平均每100名大学生中就有20多人可以获得资助,90%的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学生能获得国家资助。新资助政策将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4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进一步完善帮助贫困家庭学生上学的资助制度和扶持政策等,保障人民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
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郑重宣布,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健全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陈至立国务委员在今年5月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上指出,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大门必须向每一位具备资质的青年敞开,绝不能让他们因经济困难而被拒在校门之外。今年5月13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决定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学起,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6月,财政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又连续下发了8个配套实施办法。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这是继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之后,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事,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