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就中职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答问(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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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网
日期:2007-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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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7月19日电 中国教育部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在线咨询专栏以来,不断收到广大读者、网民、观众、听众提出的问题。继7月12日,集中解答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提问后,日前,教育部有关部门又就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有关提问进行了回答。 问:财教[2007]84号文件规定: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学生,我校按照“以服务为宗旨”和“工学结合”的原则,与相关企业合作,招收部分已在企业工作的青年入校,他们与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也具有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学校按照半工半读的方式组织教学。请问这部分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吗? 答:《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在校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你校招收企业青年入校的学生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学校按半工半读方式组织教学,学生应从企业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用于支付其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这部分学生不宜再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 问:今年全国中职在校生学生数是多少(包括今秋入学学生)?一个中职生每年总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书费等费用是多少?1500元占总费用的百分比是多少? 答:据统计,截止到2006年底,全国中职在校生为1810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书费各地标准不一,一名中职生每年的总费用因地因校而异。 问:1500元只能解决吃饭问题,上中职的绝大多数是非常贫困的家庭的孩子,要让孩子完成学业,这点钱够用吗? 答:中等职业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学生家庭应为其子女上学交纳一定的费用。国家加大学生资助投入力度,目的是帮助解决有困难学生上学期间的生活费用问题,但仍不能实行免费教育,至少目前还做不到。实行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校内奖学金、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国家鼓励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团体设立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奖学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了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外,还可以申请其它形式的资助。 问:上中职的学生贫困家庭如何认定?有没有量化标准? 答: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界定标准由各地制定,原则上应包括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等。 问:国家对中职有没有像高校一样的学费标准? 答:国家没有制定中等职业学校统一的学费标准。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由省级教育部门提出意见,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进行审核,三部门共同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教育部门执行。 问:国家在大力发展中职教育,是否考虑更大的力度,比如免除学费? 答: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工作,2006年中央财政安排8亿元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了80万家庭经济困难的中职学生,今年秋季,新的资助政策正式实施,受助学生数将达到1600万人,约占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90%,这在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史上是空前的。中等职业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学费。如果学生家庭经济确实困难,这部分学生除申请国家助学金外,还可以申请其他形式的资助。 问:教育部门如何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招生管理? 答:技工学校是中等职业学校的一部分。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今年4月和6月教育部分别印发了《关于做好200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建立健全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机构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各地要规范招生机构和招生行为,严禁违规招生,严打非法招生中介和招生欺诈行为。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实行有偿招生。 为规范管理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学生实习工作,保护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今年6月教育部和财政部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同时规定,对不履行实习管理职责的学校和实习单位,负有管理责任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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