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明:受助不感恩 民间资助可附加条件
来源:新京报  日期:2007-8-24  作者: 阅读:837
    教育部发言人王旭明前天(22日,下同)在电话中表示,民间资助是对我国资助困难学生政策的一个很好补充,应充分尊重民间捐助人的意志。他认为,民间资助困难学生的方式和方法可适当发生改变。 
    前天接受电话采访时,王旭明表示,无论是国家资助还是民间资助,都应在经济支持的同时考虑到对学生的教育和影响。他建议,民间资助可以改变单纯给予的方式,给予的同时要有一定的前提条件———比如变成某种契约的形式,在契约中加入受资助学生每年写几封信报告学习生活情况、报告成绩单以及经费使用情况,如果没有报告将停止资助等内容;或借鉴国家资助政策,资助的同时有一种激励机制,培养他们有一种报恩思想。
    他介绍说,国家资助政策的教育功能更加突出,效果也十分明显。比如,勤工俭学政策是要求困难学生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报酬;国家奖学金是要学生通过突出的努力才能获得,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则更是要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用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让学生相信自己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完成学业,并对未来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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